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12-29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每年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局;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销毁。
六、档案室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档案资料,须填写查阅登记表。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整理归档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和档案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档案室集中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组织规划。
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由各股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本单位档案室。
三、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做到纸质优良,字迹工整,禁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等书写。
四、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后向档案室移交,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五、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及时归档,文书档案在次年整理归档。
六、对已归档的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拿取。
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二、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三、每年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改、整理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五、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在档案库房入口处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橱柜应有统一的反映存放档案内容的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