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11-16
衡南县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实施方案
为优质高效完成我县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模块建设,构建先进、完整、标准、一流的森林防火数据库,根据湘森指办[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衡南县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全省森林防火相关数据的集成,是全县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是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迈进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完整、全面的森林防火数据库,可以为我县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不仅能提升森林防火日常管理水平,而且还能极大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指挥处置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数据采集
局下属各相关单位按系统要求(表格附后)采集整理好我县森林防火各项专题数据,其主要包括:森林火灾登记表(2015-2016)、乡村单位地标表、重点防火单位地标表、防火机构地标表(及人员子表)、扑火队伍地标表(及人员子表)、物资储备库地标表(及库存设备表)、防火检查站地标表、瞭望台地标表、通讯设备地标表、防火林带地标表、宣传牌碑地标表及各类统计报表等。每个地标均要求采集所在地准确经纬度(防火带地标要求输入线状路径数据)及相关照片或视频。所有的照片或视频必须是在手机GPS打开、地理位置打开的情况下才有效,必须是原照,不能编辑。一般的智能手机都有这个功能,苹果手机自带定位系统,安卓手机先在设置里打开GPS,再在照相功能设置里打开地理位置就可以了,如果不打开GPS和地理位置,照片没有经纬度,就不能定位,照片就没有用。录制的视频格式需要为SWF、AVI、MP3、WMV、MPG等常见格式,如手机不支持上述格式,需在电脑上用视频转换软件"格式工厂"进行转换后方可上报。森林火灾统计表以局防火办登记记录为准,局下属各相关单位在上报前需先与局防火办进行核实。乡村地标是基础地理信息地标,局下属各相关单位需输入完整的县、乡镇、村、小地名、各类单位名称与位置,并录入必要的信息,如防火责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
(二)数据录入
所有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到位后,必须由森林防火数据建设工作专班认真核实,分门别类、准确无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三)数据检测
数据录入完成后,要与省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数据构建中心衔接,并进行数据检测,修正错误的数据,需要补充的要及时按要求补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大会2016年6月10日
(二)数据采集和录入培训
1、培训时间:2016年6月10日
2、培训人员:莲湖湾湿地公园、林科所、江口鸟洲、岐山林场、各乡镇(片区服务中心)林业站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地点:县林业局七楼会议室。
(三)数据采集(6月13日-7月12日)
局下属各相关单位按系统要求采集整理好我县森林防火各项专题数据,并填好表格(表格附后),数据的采集必须准确无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林业局防火办提交相关资料。
(四)数据录入(6月15日-8月15日)
局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实,分门别类、准确无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五)数据检测(8月16日-8月30日)
数据录入完成后,要与省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数据构建中心衔接,并进行数据检测,修正错误的数据,需要补充的要及时按要求补充。
四、人员安排
由县防火办牵头,成立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专班,在局信息办指导下具体负责数据库建设各项工作,邓忠生、谢少颖、许承辉、吴冬、蒋洪顺、曹昭、王欣为专班工作人员。
五、经费及器材保障
1、信息录入器材采购经费:根据工作量测算,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录入工作,需增添台式电脑2台、打印机一台(型号HP1005)预算经费13500元。
2、地理信息采集经费:莲湖湾湿地公园、林科所、江口鸟洲、岐山林场、各乡镇(片区服务中心)林业站按照1500元/个安排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经费,合计45000元。
3、地理信息录入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录入工作,时间预计2个月,按2100元/人*月标准发放,合计29400元。
4、数据库系统验收工作经费:数据库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统数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经费按照1000元/人予以安排,合计10000元。
以上四项总计97900元。